本报讯(记者李谱新)记者从5月10日上午举行的鄂尔多斯市“贯彻辅警《条例》,深化辅警改革”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施行以来,鄂尔多斯市率先做好《条例》的贯彻落实,积极推进辅警工作改革,先后研究通过了《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条例〉的指导意见》《鄂尔多斯市公安机关市本级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修订)》,批准了市本级辅警员额核定,标志着该市辅警管理改革工作取得重大突破,迈出坚实步伐。
    《指导意见》明确了18条指导意见,为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贯彻落实《条例》提供顶层政策支持,有效提升落实《条例》的针对性、实效性、精准性。修订后的薪酬管理办法按照《条例》要求,参照本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设置了工资动态调整项,调整了辅警层级和层级工资,增加了工龄工资和外勤补贴。修订后,该市本级辅警薪酬水平将得到大幅提升,人均工资总额达6548元/月,其中一级辅警工资总额可达8092元/月,辅警薪酬保障水平位居自治区前列。
    为科学核定辅警员额,把牢辅警招聘关口,全市9个旗区公安机关会同同级编制、财政、人社等政策主管部门,按照“消化现有存量、兼顾长远需求”的原则,最大限度核定了辅警员额,并通过了同级人民政府审批。辅警招聘工作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由该市公安局会同市人社局或在其指导监督下,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各警种、部门和基层所队不得自行组织招聘。
    据了解,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将统筹把握试点先行和全面推进、率先突破与因地制宜的关系,推动构建以《条例》为遵循、以《指导意见》为依托、以多个制度为支撑的“1+1+N”日常管理监督制度体系,持续提升辅警队伍建设正规化水平,全力打造辅警改革的“鄂尔多斯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