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倡导文明和谐交通送奖到岗暖警心表彰先进鼓士气强素质促提升关于在伊利健康谷供水工程管网改造施工期间实行交通管理的通告助力创城出重拳  构建“四关”保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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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42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2-05-19

助力创城出重拳 构建“四关”保畅通

乌兰察布市交警全面净化道路通行秩序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为进一步优化辖区交通安全环境,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乌兰察布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针对辖区车辆乱停乱放现象突出的实际,结合正在开展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切实加大整治力度,全面规范辖区车辆停车秩序,全力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组织有力,强化科学部署,构建“思想认识关”。

为进一步规范辖区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全市各级公安交管部门深入分析辖区道路违法停车行为发生的规律和特点,组织民警全面摸查辖区道路机动车违法停放多发路段、时段,精心制定了整治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落实任务,细化责任,按照定人、定时、定岗、定责原则,认真研判辖区范围内车辆乱停乱放的高发点,科学部署警力开展集中整治。同时,该支队要求全体民警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意识,特别是针对车辆乱停乱放现象,要严格落实批评教育、罚款处罚等不同执法层级标准,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秩序环境。

强力管控,巩固整治成果,构建“违法查纠关”。

全市各级公安交管部门针对辖区早、午、晚三个高峰时段,根据机动车乱停乱放交通违法行为分布区域和高发时段的不同,合理安排警力部署,对每条路段违法车辆实施非现场抓拍,依法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并告知其处理的方式,全力提升广大驾驶人员停车意识,创建辖区良好的停车秩序;采取流动巡逻方式,强化路面巡查管控,每天组织人员在辖区流动巡逻,找准整治的重点和突破口,对辖区店铺、广场、公园周边道路等重点路段,采取有效措施严密监管违法停车行为,对妨碍道路正常通行的违停车辆坚决打击,实行先教育后处罚原则,对不听劝导的违法驾驶人一律严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违法停车行为形成强大的震慑力,确保辖区道路安全有序畅通。

规范执法,灵活科学处置,构建“阳光执法关”。

全市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要求民警在执勤执法时严格按照规范统一着装,穿好反光背心、佩戴单警装备,同时,执勤民警在执法过程中要做到依法严格管理,结合实际情况,注重强调规范执法,突出人性化管理,执法用语规范和执法行为得体;在严查违法停车行为的同时,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用文明的语言对违法驾驶人进行教育,让驾驶人深刻认识到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严重性,提高执法的公信力,树立队伍的良好形象;继续加强对民警、辅警安全防护装备的检查力度,定期更新执法装备,保障民警、辅警的人身安全。

宣教并举,加强提示引导,构建“安全教育关”。

全市各级公安交管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规范停车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增强驾驶人规范停车、依法停车的意识,切实整顿辖区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通过邀请记者随警作战,现场曝光交通违法行为、播放文明停车短片等方式,广泛宣传违章停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广泛宣传集中整治的目的、意义、措施,最大限度争取社会和群众的理解支持;执勤民警在整治车辆乱停乱放违法行为的同时,向群众传播文明行车、停车的理念,及时告知当事人违法停车的处罚标准、处罚依据和处罚额度,使广大驾驶人了解违停对道路通行能力的影响、违法停车的危害,引导驾驶人文明停车;针对辖区农贸市场、学校、商场及周边路面,对随意在行车道、路口以及影响其他车辆通行地方停车的实际情况,组织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向广大驾驶人宣传交通法规,增强驾驶人规范停车意识,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营造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文明交通氛围。

截至目前,全市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共查处违法停车1184辆,及时劝离车辆9747辆,清理僵尸车45辆;查处各类机动车交通违法1434起,其中不礼让斑马线509起、不系安全带925起;处罚非机动车各类交通违法1524起,其中闯红灯122起、逆行276起、不走非机动车道186起、未佩戴头盔940起。

(曹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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