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进农村”全力推进“大宣传”宣传不放松  守护“不打烊”公路晒粮隐患大  交警清理保畅通自觉摒弃交通陋习  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开展交通安全宣传  倡导文明礼让出行开展校车安全检查保障学生交通安全走家串户开展宣传提升群众法治意识为交通安全宣传“加油”减少酒驾醉驾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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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13期:第09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2-09-22

交通安全“进农村”全力推进“大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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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讯为深入推进农村交通安全大宣传大警示大教育集中行动,连日来,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结合辖区农村道路交通情况,充分利用农村宣传阵地和新媒体,坚持“安全至上、宣传先导”理念,多维度、全方位进行覆盖传播,构建立体化宣传格局。

支队走进“牧羊人”,近距离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由于辖区国道、农村周边道路平坦、视野开阔,通行条件较好,车辆通行速度较快,总有村民赶着羊群沿路觅食,民警针对广大农牧民群众文化程度低、交通安全意识淡薄的实际情况,结合机动车在公路上与牲畜相撞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与村民进行面对面交流,提醒他们为了自己及他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要管理好自家牲畜,不要让牲畜随意上路行走。同时,民警提醒村民在日常驾驶电动车时要佩戴好安全头盔,拒绝酒后驾驶,共同维护道路安全畅通。

同时,支队开展了“亮尾”行动。行动中,民警针对辖区农用车辆集中上路、早出晚归的实际情况,对无反光标识、反光标识不清晰、标识老化和不完整的农用车及三轮车、电动车等免费粘贴反光贴。民警还结合农村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进行以案说法,详细解析了事故发生原因,告知农村群众上路行驶时要注意行车安全,在驾乘车辆出行时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系好安全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车厢上严禁坐人,拒绝超载、超速、酒后、疲劳、分心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不要开“带病”车上路,时刻把交通安全放在首位,养成文明参与交通的良好习惯。

此外,支队还开展了“大喇叭里讲交通”活动。活动中,民警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农村群众讲解不系安全带、不戴头盔以及酒驾醉驾、无牌无证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提醒他们要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礼让、安全行车。民警还对农用车载人、面包车超员等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进行了讲解,并通报了最近各地由于超员导致多人死亡的典型事故案例,倡导群众从自身做起,不乘坐不安全及超员车辆,养成自觉遵规守法的良好习惯。

支队持续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讲活动。民警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资料的方式,针对农村交通参与者常见的交通违法行为及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结合当地农村道路典型事故,面向农村群众讲解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以及安全出行的注意事项,警示广大交通参与者要遵章守法,安全文明出行。

支队开展了“一老一小”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民警结合“一老一小”群体交通安全意识淡薄等情况,通过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讲解等方式,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一老一小”群体普及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驾乘车辆不系安全带、乱穿马路、闯红灯、酒驾、醉驾、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提醒和引导群众严禁乘坐超员车、三轮车,自觉抵制交通陋习和交通违法行为。

支队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加大重点车辆的查处力度。民警紧盯农村面包车、三轮车、货车等重点车辆,以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首要任务,严查农村客运以及延伸到农村的公交客运车辆超员、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酒驾醉驾等严重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在查处违法行为的同时,民警对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做到每处罚一起交通违法行为,都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让驾驶人能够自觉认识到违法行为所带来的危害,使其自觉摒弃交通陋习。

(翟祝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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