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为民勇担当  奋楫扬帆新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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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16期:第0809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2-09-28

司法为民勇担当 奋楫扬帆新征程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推进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工作纪实

本报记者刘琪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党的十八大以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奋力推进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开展“传承爱国情怀、喜迎国庆佳节”主题党日活动。

开展“迎国庆·送国旗·感党恩”活动。

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上门调解。

巡回审判。

依法对涉案财产进行保全查封。

案款发放现场。

清点核实涉案财产。

为当事人讲解法律法规。

开展“诉讼服务基层行”活动。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锻造过硬法院铁军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论是实践的指南。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加强人民法院党的政治建设,是人民法院坚定正确政治方向的根本保证,是推动人民法院改革发展的根本动力,是人民法院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职责的有力保障。自治区高院以组织引领为根本,着力加强党的领导。

自治区高院切实抓好“关键少数”,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引领示范作用,层层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向纵深发展。该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自治区实施办法》,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该院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断提升党的政治建设水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为内蒙古确定的战略定位和行动纲领,自治区高院坚持从政治上谋划、部署和推动审判执行工作,切实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转化为具体司法实践。“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内蒙古各项事业发展,为内蒙古确定了‘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的战略定位,指明了新时代内蒙古发展的总方向、大布局。自治区高院牢牢把握党中央赋予内蒙古的战略定位,服务保障自治区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围绕建设‘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惩治腐败犯罪,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围绕打造‘祖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关于推进‘一湖两海’、黄河流域区域治理的决策部署,完善环境资源审判体制机制,优化环资类案件审判资源配置,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自治区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那澜介绍道。

同时,自治区高院持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扎实开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主题教育,引导干部把忠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据自治区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杨文忠介绍说:“自治区高院认真开展了司法作风问题集中整治和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交易化问题集中治理,以此来净化政治生态、规范法院干警们的履职用权行为。同时,狠抓思想教育、主体责任、干部管理、基层党建、纪律作风、审判权力监督制约,坚决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到具体工作中。深入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交易化问题集中治理、‘担当作为’以案促改专项整治,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肃清流毒影响。”

在此基础上,自治区高院坚持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做好干警培育、选拔、管理、使用工作,加强对干警们的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常态化开展优秀裁判文书评选、优秀庭审评比、岗位练兵、司法警察实战化训练等活动,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切实提升干警法律政策运用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应急处突能力、科技应用能力,全面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激发广大干警争先创优积极性和主动性。

自治区高院注重干部人才梯队建设,强化高层次、专家型审判人才培养,为推动全区法院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擘画智慧法院蓝图赋能审判体系现代化

“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的深刻论断,为人民法院迈向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指出光明前景。自治区高院顺应时代发展要求,法院党组高度重视信息化工作,把强化顶层设计作为推进智慧法院建设的重中之重,着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努力实现信息技术与审判执行等工作的深度融合,为审判执行工作插上信息化的“智慧翅膀”,为全面推进审判体系现代化赋能。

在委托北京大学信息化专家团队对内蒙古法院近年来信息化建设情况进行现状调研和评估诊断,并对存在问题的成因进行深入分析,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2019年7月,自治区高院编制完成《内蒙古智慧法院顶层设计规划(2019—2023)》(以下简称为《规划》),并正式印发全区法院贯彻落实。

《规划》明确了全区智慧法院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方法路径,信息化建设实现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切实解决了重复建设、资金浪费等突出问题。目前,全区123家法院同步建成了人民调解平台和移动微法院,实现了跨区域立案,极大方便了群众诉讼;电子卷宗、智慧法庭、电子送达、语音识别等智能辅助系统逐步深度应用,明显提高了审判效率,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

《规划》明确,要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智慧法院建设的各项要求和最新指示精神,结合内蒙古实际,从全局把握业务变革规律和服务创新发展方向,掌握成熟技术应用和最新技术现状,在全区三级法院范围内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统一培训”的原则推进智慧法院建设,避免采用过时的技术路线和低效的建设模式,切实解决系统功能不符、性能低下、共享困难、重复建设等问题。

跨域立案、在线调解、电子送达、“云开庭”、诉讼服务全年无休、24小时“不打烊”……经过几年的建设与发展,智慧法院建设实现了“从无到有”“从有到优”,一系列便民举措让全民共享司法“数字红利”,智慧法院已经成为人民法院一张响亮的名片。2022年,自治区高院继续坚持顶层规划设计,突出需求导向,在前期法院信息化改革工作的基础上,挖掘更深层次数字应用方式,推出“智慧审判”“智慧执行”“智慧服务”“智慧管理”四大模块的协同系统、智慧终端,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加便利的司法服务,让法官在科技的力量下跑出加速度。

2022年3月,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在线开庭审理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并当庭宣判,这是全区法院首例运用“区块链证据核验”审理的案件。鉴于当前疫情防控要求,该案从立案、审理、举证、质证、送达等各个环节全部采用线上办理,实现了全流程在线。案件仅历时1小时便顺利审结完毕,并当庭宣判。判决书仍采用电子送达方式,当日即送达至双方当事人,为当事人节约诉讼成本、还原事实真相开辟了新路径。

随后,自治区高院也将这项技术在全区进行了推广应用。“目前,多地法院均已实现立案、质证、审理、判决、送达、执行等各个环节全流程在线。我们将一如既往地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更多地考虑到不同受众群体的接受程度,让线上操作方法更加便捷化、人性化,也让更多的群众享受到科技带来的红利。”自治区高院技术处处长徐雷感慨道。

弘扬“蒙古马精神”提升审判执行质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对内蒙古的重要讲话中先后三次提到“蒙古马精神”,希望内蒙古的同志弘扬“吃苦耐劳、一往无前,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蒙古马精神”,努力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全区法院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连续两年开展了“蒙马奔腾”审判质效提升专项行动。“行动中,全区法院干警们克服了案件体量大、矛盾化解难、群众诉求多样、传统办案模式局限、边疆地域自然条件艰苦等困难,审判执行质效实现历史性跨越。2022年1至6月,全区法院审执结案件35.9万件,同比增长39.8%,结案率同比提高了21个百分点。”自治区高院研究室主任黄建华告诉记者。

据了解,自治区高院把提升审判执行质效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了“蒙马奔腾2022”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和考核指标,定期召开审执质效指标情况调度会通报工作情况,指导全区法院以高院确定的审判执行目标任务为最低标准,以实现月度均衡高质量结案为导向,分析工作进度、调整工作措施,找准审判执行质效提升关键点。各中、基层法院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结合各自实际逐月测算指标数据,将指标分解到庭室和每名办案人,每月进行统计、排名,对落后指标随时公布、提示,强化审判监督管理。同时,全区法院按照“以案定额为主、以岗定额为辅”的原则,统筹调配审判力量,院、庭长带头办案,做到重心、机制、人员全部向审判一线发力,加强审判专业化建设,为聚焦主业提供了坚实保障。

为了推动全区法院审判、执行程序标准化、规范化,经过自治区高院紧紧围绕提升法官审判能力的核心,组织全区法官用三年时间分三步来完成“办案程序指引”编写、“行政诉讼案例数据库”建设和“类案裁判规则”编写工作。先后编写了《人民法院办案程序指引》《裁判规则指引参考》,为内蒙古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司法保证。《人民法院办案程序指引》《裁判规则指引参考》在全区法院的推广应用,以审判规范化建设和落实监督制约机制为抓手,加强对下指导,确保裁判尺度统一。

“全区各级各地区法院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充分挖掘速裁、快审团队优势,引导当事人运用速裁、简易程序或诉前调解等方式进行诉讼,实现了‘简案快审、繁案精审’。”自治区高院立案庭副庭长、快审团队负责人李晓慧告诉记者。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全区法院加强案件审结前的“预评查”工作。自治区高院审管办副主任段耀宇告诉记者:“我们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全区法院加强案件审结前的“预评查”工作,开展发改案件评查活动,促进案件质量稳步提升;着力提高办案效率,实行审限全程网上监控,严格延审、扣审标准。”

同时,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全力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作,全面促进执行行为及内部流程规范化、协助执行及管理调度智能化、案件重要流程节点及信息公开化、执行权运行机制及管理监督精细化、“3+1”核心指标高标准运行常态化,拖延执行、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和乱执行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执行质效稳步提升。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区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20.34万件,结案13.79万件。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到94.84%,首执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到94.42%。

下一步,自治区高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学深悟透五个“必由之路”,按照自治区党委书记孙绍骋关于弘扬“蒙古马精神”的指示要求,持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提升审判执行效率和质量,以扎实的业绩和饱满的精神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本版图片由自治区高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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