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非法集资案件资产协调处置中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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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18期:第1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2-09-30

鄂尔多斯市非法集资案件资产协调处置中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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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毅兵、张晓力集资诈骗案全体集资参与人:

鄂尔多斯市非法集资案件资产协调处置中心处置的马毅兵、张晓力集资诈骗案,截止到2022年9月,该案件已处置资产所得款项共计2689488元,本次实际可退赔金额为2689488元。经集资参与人代表大会同意,对资金进行退赔。依据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4月6日作出的(2015)鄂刑二初字第00012号刑事判决,确定的依法退赔集资参与人以及集资参与人名单中的个人实际损失金额,本次分配方案退赔比例为1.306%。

现将分配方案向全体集资参与人和社会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鄂尔多斯市非法集资案件资产协调处置中心以书面材料形式提出,逾期视为同意本分配方案,该退赔分配方案即发生法律效力。

联系电话:0477-38968740477-3896875

附件:马毅兵、张晓力集资诈骗案资金退赔明细表鄂尔多斯市非法集资案件资产协调处置中心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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