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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92期:第1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3-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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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由安徽新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内蒙古伊金霍洛旗重点采煤沦险区避险安置工程配套巴图塔至曼赖村道路项目施工三标段,该项目于2020年7月15日开工至2020年11日11日完工。所有在本项目务工的农民工工资已全部支付到位,按照《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接受监督。公告期为30日,自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4月19日。如有异议,请拨打以下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电话:18604777293

项目部电话:15048745850

属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拆电话:0477-8681754

施工总包单位:安徽新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1日

■公告

由鄂尔多斯市东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建的内蒙古伊金霍洛旗重点采煤沉陷区避险安置工程配套曼赖至圣圆煤化工基地汇能区道路建设项目施工三标段,该项目于2020年7月15日开工至2020年11月11日完工,所有在本项目务工的农民工工资已全部支付到位,按照《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接受监督,公告期为30日,自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4月18日。如有异议,请拨打以下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电话:13947705672

项目部电话:15149618970

属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电话:0477-8681754

施工总包单位:鄂尔多斯市东方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1日

■公告

由内蒙古中景路桥有限公司承建的内蒙古伊金霍洛旗重点采煤沉陷区避险安置工程配套巴图塔至曼赖村道路建设项目施工二标段,该项目于2020年7月15日开工至2020年11月11日完工,所有在本项目务工的农民工工资已全部支付到位,按照《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接受监督,公告期为30日,自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4月18日。如有异议,请拨打以下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电话:15389889566

项目部电话:13722082110

属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电话:0477-8681754

施工总包单位:内蒙古中景路桥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1日

■公告

内蒙古泰成康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静):

本院已受理申请人刘小轩、焦昊天、张耀年与你单位拖欠劳动报酬等纠纷一案(2023)包九劳人仲案70号、71号、72号。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答辩期10日)、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23年5月5日上午9时(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法定情形,延期至不可抗力因素消除之日起或法定情形出现之日起第10个工作日)在本院仲裁庭(包头市九原区沙河街妇幼保健所4楼;电话:0472-6887152)开庭审理,当日闭庭。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15日内,逾期不领将视为送达。

包头市九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3年3月21日

■公告

内蒙古铭仁IT职业学校:

本委受理李小龙、苏宏敏、马丽、胡晓芳、乔佳、杨小慧、赵志芳、张姣、敖都胡、陈阳、李雅茜、赵荣、蔡隆隆、王培儒、王辉、高煜琨、韩长江、薛美侠、曹雪丽、李华、徐丹丹、苏星雨与被申请人内蒙古铭仁IT职业学校、第三人田春利(呼劳人仲字〔2023〕第23-31、61-63、69、77.87、103.125. 190.191、195、196、198号)劳动争议一案,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3年4月24日下午2时在本委仲裁庭(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奈伦国际B座1301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判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的20日之内,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23年3月21日

■公告

陈南侨:

本院已受理申请人九原区粤里山水餐饮店与你拖欠劳动报酬等纠纷一案(2023)包九劳人仲案085号。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答辩期10日)、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23年5月5日下午3时(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法定情形,延期至不可抗力因素消除之日起或法定情形出现之日起第10个工作日)在本院仲裁庭(包头市九原区沙河街妇幼保健所4楼;电话:0472-6887152)开庭审理,当日闭庭。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15日内,逾期不领将视为送达。

包头市九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3年3月21日

■公告

山东金天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雪):

本院已受理申请人常业煌与你单位拖欠劳动报酬等纠纷一案(2023)包九劳人仲案047号。本院于2023年2月27日依法开庭进行审理并依法作出裁决。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3)包九劳人仲案047号仲裁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领取文书地址为包头市九原区沙河街妇幼保健所4楼。

包头市九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3年3月21日

■债权转让通知书

张恒、郭丽丽:

2021年10月28日白生平(公民身份号码:152728195606082111)与内蒙古蒙利源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将(2017)内0627民初2797号、(2017)内0627民初2798号、(2017)内0627民初2799号民事判决书所涉全部债权转让于债权人白生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现通知你们。请你们收到本通知书后立即向白生平履行义务。

债权人:白生平2023年3月21日

■公告

内蒙古鸿一吊装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白银磊(回劳人仲字〔2023〕89号)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3年5月9日上午9时30分在本委仲裁庭(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政府二号楼二楼220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的20日之内,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申请人具体仲裁请求事项为:白银磊(回劳人仲字〔2023〕89号):1、请求裁决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劳动关系;2、请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从2022年5月16日至2022年9月26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39000元(9000元/月×4月+10天);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拖欠申请人未支付的剩余工资3000元;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经济补偿金4500元(9000/月×0.5/月)。

回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3月21日

■注销公告

呼和浩特市登山户外运动协会(统一编码:51150100502710707L)于2023年2月27日经研究决定申报注销,并于同日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协会申报债权。联系人:臧艳斌,联系电话:13947142565,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街97号天辰银筑5楼5015室,邮政编码:010010。

呼和浩特市登山户外运动协会

2023年3月21日

■注销公告

呼和浩特市沙洲户外运动俱乐部(统一编码:52150100783025959F)于2023年2月27日经研究决定申报注销,并于同日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俱乐部申报债权。联系人:臧艳斌,联系电话:13947142565,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街97号天辰银筑5楼东,邮政编码:010010。

呼和浩特市沙洲户外运动俱乐部

2023年3月21日

■更正

本院于2023年2月28日在《内蒙古法制报》上刊登的原告赵建洪与被告邹建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公告中,将开庭日期“2023年4月19日上午9时”误写为“2023年4月12日上午9时”,特此更正。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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