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为民生化解纠纷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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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93期:第0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3-03-22

行政复议为民生化解纠纷促和谐

--呼和浩特市推进依法治市工作侧记

本报记者王丹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自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以来,呼和浩特市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积极探索,多措并举,建立“四化一调解”的复议工作机制,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方式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较好发挥了行政复议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

据了解,2022年度呼和浩特市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90件,其中市政府办理136件,各旗县区共办理254件,已结案件调解率13.8%。共办理行政诉讼案件223件,其中市政府办理40件,各旗县区共办理183件,已结案件败诉率4%,败诉率较去年大幅下降。经复议后诉讼案件共51件,复议后应诉率较去年降低5个百分点,案结事了成效有所提升。通过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请示制度,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通过聘请政府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提升行政复议与应诉能力,各项工作总体向好。

组织学习行政复议法。 王丹摄

纾困解难夯实工作有“捷径”

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是一家小型机械生产企业。2020年3月,该企业在自有网站上发布广告称:“公司产品是国内当前最佳的土豆去皮机械”。该广告内容使用了“最佳”这一绝对化用语,违反了广告法的禁止性规定,面临20万元的行政处罚。

“20万的处罚对于我们企业来说,真的是一个相当大的负担,在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工作人员的协助下,我们走行政复议手续,作为一家小型企业,产品线单一,经营状况不佳,该处罚如果成立,对企业将会是致命打击。”托克托县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丁兴科说。

充分考虑到该企业的经营困境,呼和浩特市复议机关经过认真详细调查发现,该企业2020年2月开始发布违法广告,截至2020年6月被查处时点击量仅为400余次,且申请人在该年度仅销售一台土豆去皮器械。被申请人立案后,申请人诚恳认错并及时予以纠正,并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

自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大讨论活动”以来,呼和浩特市复议机关优化案件审理模式,制定了案件审理“三层级”“专家论证”“委员案审”制度,即普通案件由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承办,复杂疑难专业性强的案件组织专家论证审理,重大案件通过行政复议委员会案审会审议。通过制度规范办案流程,坚决不拖案不压案,及时审理审结,最大限度降低对当事人生产生活经营的影响。

同时,加大实地调查、公开听证、专家论证力度,充分保障当事人的陈述权、申辩权,实现行政复议当事人全程参与案件办理,提高案件审理的透明度。在受理通知书、答复通知书、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通知书中附带《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关于“三个规定”告知书》,主动接受当事人监督。实行案件审理全过程记录,对听证论证、实地调查取证、调解等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积极探索案件审理、文书网上公开,进一步深化行政复议公开透明。

破解难题为民服务守“初心”

“思民之所忧,做民之所盼,解民之所难。”一直都是行政复议机构秉承的初心。让申请人把“烦心事”说清,由承办人把法理讲透,让当事人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到公平正义,化解心结。

申请人杨某某为内蒙古某公司的工作人员,有一天,在下班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杨某某便向工伤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认定工伤。由于用人单位并未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因此工伤保险金依法应由用人单位赔付。杨某某在多次向内蒙古某公司索要医药费及工伤赔偿金。由于双方沟通不愉快,导致事件愈演愈烈。

呼和浩特市复议机关在办理该案的过程中,认定工伤行政管理部门作出工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法应予维持。同时,承办人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工伤职工杨某某家庭经济状况较差,其发生工伤后丧失部分劳动能力,致使本人及家庭陷入生活困境,医疗费用迟迟未能兑现可能导致其因治疗不及时留下后遗症。而该公司作为中小企业,受疫情影响经营状况不佳,如当下不能及时支付工伤费用,有可能随时间迁移导致执行兑现难等问题,且因为双方矛盾激化,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已受到一定影响。

在进退两难之际,承办人没有简单处理、径行判决,而是确立了“调解优先”的思路。并制订了详细的调解方案,进行法律和情理正面教育疏导,经过两轮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该公司支付杨某某工伤赔偿金十余万元。

纵观案件处理过程,一个浓浓的“情”字贯彻其中,一个为民守护的“初心”跃然纸上。“工伤损害赔偿纠纷是关乎受害人的切身利益和家庭基本生活的大事,也是行政复议重点调解的案件类型之一。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做到了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建立起双方互谅互让互信的良好基础。通过调解结案既维护了普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为企业减少了诉累,实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呼和浩特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科负责人介绍。

描绘蓝图主动出击聚“合力”

改革前,市本级设行政复议科室一个;改革后,新增设两个行政复议科室,现有“行政复议一科”、“行政复议二科”、“行政复议三科”三个科室。改革前,市本级共有行政复议工作人员3名;改革后,新划转人员编制25名。一支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首府行政复议队伍正在成长壮大。

2021年以来,呼和浩特市司法局敢闯敢试,破局开路,从整合行政复议资源、改善办案场所、完善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创新设计,展现攻坚克难、势如破竹的改革速度,行政复议工作开启新篇章,迈向新征程。

“呼和浩特市政府特批行政复议单独办公场所占地350余平米,现在正处于设计装修阶段,建成后的行政复议办公场所实现‘六室分离’即‘立案室、审理室、听证室、调查室、论证室、档案室’,并打造‘一个中心、一个阵地’即‘呼和浩特市行政复议调解中心’和‘呼和浩特市行政复议文化宣传阵地’。”呼和浩特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科负责人介绍道。

行政复议绝非小事,是推进政府系统自我纠错、解决行政争议的主要渠道,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一环,而办案场所、流程、人员的规范化是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的前提和保障。

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目的是优化行政复议资源配置,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行政复议案件不是某一个人在办,而是立审分离。从立案受理到复议决定作出,每一个环节都有严格的制度规定。伴随着一系列的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就是为了让老百姓在每一个行政复议案件中感受到高效便捷、公平公正。呼和浩特市司法局负责人说。

为了让行政复议更加便民为民,将司法行政触角伸得更远。截至目前,呼和浩特市9个旗县区均出台了本地区的改革实施方案,均设立一个复议股室,共划转行政和事业编制人员23名,办公场所均实现了“四室分离”。

行政复议坚持有错必纠,倒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呼和浩特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不仅仅是为了保护群众的利益,更重要的是起到“办结一案、规范一片”的效果,从而提高行政机关的执法水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山愈深,路愈险,而景愈奇。首府司法行政机关吹响改革的集结号,风雨兼程,聚焦实际问题发力,不断跨越艰难险阻,迈向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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