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会换届会议召开拒绝盗版  从我做起 2022年全区法院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83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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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12期:第01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3-04-26

内蒙古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会换届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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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段兴宇李楠)4月25日,内蒙古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会换届会议在呼和浩特市召开,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张子军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专门发来贺信。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原副书记、内蒙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基金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长宋喜德,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原副书记陶建,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且国山、韩彧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内蒙古见义勇为基金会第四届理事会换届筹备情况报告》,审议了《内蒙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基金会第三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审计报告》,审议通过了《内蒙古见义勇为基金会章程》,选举产生了第四届理事会理事、监事,陶建当选内蒙古见义勇为基金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长。

张子军强调,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加强新时代见义勇为工作,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内蒙古的必然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见义勇为工作的政治性、正义性、时代性特征,站稳人民立场、坚持人民至上,持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构建完备工作体系,进一步凝聚社会共识,切实把见义勇为精神转化为服务保障自治区高质量发展的强大正能量。

张子军要求,做好新时代见义勇为事业发展,既要锚定目标、精准定位,又要找准方法路径、敢为善为。一要改进表彰奖励工作。进一步规范见义勇为表彰周期、评审流程和奖励标准,健全完善发现认定机制,探索把符合条件的辅警、协警、保安等纳入见义勇为表彰保护行列,把符合条件的见义勇为人员纳入道德模范等荣誉评选范围,更好地促进见义勇为、见义众为、见义智为。二要完善权益保障机制。积极完善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政策措施,在基本生活、就业创业、住房就学等方面给予贴心关爱、精准帮扶。要畅通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医疗救治绿色通道,落实见义勇为伤亡人员抚恤补助政策,帮助见义勇为人员解决“急难愁盼”问题。三要强化执法司法保障。加快推动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修订工作,建立见义勇为法律援助长效机制,守护好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四要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充分运用内蒙古长安网、“两微”等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见义勇为的英雄事迹和崇高精神,组织开展见义勇为模范事迹宣讲活动,多视角、多层面展现榜样事迹,推动形成良好社会风尚。

陶建在代表内蒙古见义勇为基金会第四届理事会发言时表示,将继承发扬上一届理事会好理念、好作风、好经验,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强化政治引领,创新工作举措,提升工作水平,在全社会营造见义勇为、惩恶扬善的氛围,推进平安内蒙古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向更高层次发展。

据了解,近年来,我区见义勇为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凡人善举层出不穷。迄今为止,36人获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称号,928名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受自治区表彰。我区在全国率先开展补授荣誉称号的做法受到了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充分肯定,在全社会营造了匡扶正义、弘扬正气的良好氛围,有力推动了全区见义勇为事业的持续发展。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高院、检察院、公安厅、国家安全厅、司法厅,自治区国资委、工商联、教育厅、民政厅、人社厅、住建厅、卫健委有关负责同志,各盟市委政法委分管领导,全国见义勇为英模代表,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机关各处室、二级单位负责人,新一届理事会全体理事、监事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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