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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92期:第06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4-03-28

乌拉特后旗公安局破获一起非法采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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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音宝力格讯近日,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非法采矿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涉案金额达80余万元。

2月24日,乌拉特后旗公安局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接到辖区群众报案称,有人在乌拉特后旗潮格温都尔镇韩乌拉嘎查与乌拉特后旗巴音宝力格镇朱斯木尔嘎查附近非法开采矿石。接到报案后,该大队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迅速对该线索展开调查取证工作。

为尽快破获该案,专案组分组行动,一方面与自然资源局等职能部门协调对接,负责对矿石属性、采矿量进行鉴定,另一方面于3月12日依法将嫌疑人赵某某传唤讯问。

赵某某供述,其伙同杨某某、李某某三人在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且未取得安全许可、采矿证等手续的情况下进行非法采矿,而且三人分工明确,赵某某技术入股,负责采矿现场指挥,采矿点选址;杨某某出资入股,负责资金保障;李某某按销售入股,负责销售萤石矿石。在2月3日至2月23日期间,三人在韩乌拉嘎查与朱斯木尔嘎查吉某某家西侧河槽东山坡上开采萤石矿矿石,共计非法开采萤石矿石约4000余吨,总计价值约80余万元,开采的萤石矿石主要销往二连浩特市等地。随即,专案组又远赴山西、二连浩特市等地进一步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经过10多天的辛勤工作,终于掌握了该犯罪团伙的全部犯罪事实。3月14日,办案人员对杨某某、李某某进行讯问,二人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当日,乌拉特后旗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3条之规定,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赵某某、杨某某、李某某采取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任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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