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讯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始终以构建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为目标,以法律法规为标杆,采取多项举措营造诚实守信、诚信自律的社会风气。
依法履职推动诚信政务建设。该院聚焦政务环境等方面开展检察监督,积极打造行政诉讼监督与行政执行监督“双轮”驱动新格局,形成《行政刑事检察衔接工作实施意见》,完善内部行刑衔接线索移送机制,针对90余件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向行政机关制发10余份检察意见并督促整改,把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作为行政检察“保护权利”和“监督权力”的结合点和落脚点,有力破解“案结事不了”的难题。
优化服务推动诚信社会建设。该院在“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中注重保护守法诚信企业、惩戒违法失信企业。加强对涉企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的法律监督,深挖虚假诉讼监督线索,探索解决虚假诉讼案件线索少、发现难的问题,严把撤案监督和“挂案”清理关。
阳光司法推进诚信机关建设。该院坚持深化检务公开,本着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依托门户网站、检察内网、“三务”公开栏等载体,加大对党务、财务、重要案件信息等情况的公开力度,2024年一季度累计公开各类信息383条。此外,着力提升控申、案管等窗口部门的服务质效,树立检察人员“公正执法、诚信高效、为民务实”的良好形象。
(康钦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