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检察机关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行动讲解典型案例  倡导诚信经营通辽监狱开展“阳光青苗”回访活动中国银行持续加大金融助企稳岗扩岗力度法律援助助力农牧民工成功讨薪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提升助企服务质效
第02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4883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5-03-28

我区检察机关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行动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呼和浩特讯今年以来,我区检察机关响应最高检号召,结合全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迅速部署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活动。各级检察机关迅速响应,明确目标方向,主动汇报工作争取支持。目前,32个检察机关已向地方党委、人大等机关汇报,为活动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截至目前,全区各级检察机关共摸排422条食品药品安全线索,受理242条、立案200件,食药安全领域案件占比33.78%。发出检察建议188件、发布公告12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6件、提出惩罚性赔偿14件,有力打击了违法犯罪。全区各级检察机关聚焦食用农产品安全、特定场所餐饮安全、预制菜问题整治、社区医院及村镇卫生所违规经营等10个重点监督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5件。

专项活动中,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注重发挥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协作机制作用,在数据共享、案件查办、技术支持、检验检疫等方面加强合作,形成跨区域、跨部门监管合力,并充分发挥“益心为公”志愿者智库作用,构建检察监督与公众参与的良性互动机制。乌拉特中旗人民检察院根据志愿者举报线索,针对市场上部分商家销售干果、副食等散装食品容器上没有防尘防蝇等防护措施,存在受潮、霉变等安全隐患,容器外未标注生产日期及生产经营者信息,存在销售过期食品风险等食品安全隐患问题,向当地市场监管局制发检察建议并督促问题得到整改。

全区各级检察机关积极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提升工作效能。卓资县人民检察院应用规范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发现辖区内部分餐饮从业人员持有医院办理的健康证却无医院体检及挂号记录,可能存在违法办证的情形。对此,向卫健委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强办理健康证的监管力度,依法查处违法办理健康证行为。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利用小微放射诊疗机构射线污染和职业病防治监督模型,发现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的诊疗机构32家,未取得辐射安全许可的诊疗机构45家,双证均未取得的医疗机构30家,目前已受理案件线索3件。

下一步,全区各级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普及法律知识,提升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能力,持续筑牢食药安全防线,切实守护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王敏严玉昕)

  
                     
友情链接
金启程2  -  金启程科技 

Copyright © 2011 内蒙古法制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兴安丽景一号楼八楼   邮编:101501  电话:0471-4687547  传真:0471-4687547  邮箱:xxxx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