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讯为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行为,强化生态资源司法保护,近日,海拉尔铁路运输法院对3起非法狩猎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审理并宣判。3被告人因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方法、禁用工具进行狩猎,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均被依法判处刑罚。
此次集中审理宣判的3起案件中,被告人斯某、韩某、张某无视法律规定,均多次在自然保护区域内,使用禁用工具和方法非法猎捕狍子、野猪等野生动物。法院审理认为,3人的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狩猎罪,应依法予以惩处。同时,3人的行为均对当地生态平衡造成破坏,责令3名被告人分别承担生态修复赔偿金11200元、5200元、1700元。 (孙宏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