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法理情”交融的调解品味廉洁故事  涵养清正之风承揽合同引纠纷  法官巧解破僵局监督服务齐步走  检察履职助营商综合施策出实招检护“未”来向阳生亮剑毁林毁草携手护绿固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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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10期:第0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5-05-20

承揽合同引纠纷 法官巧解破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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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讯近日,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防水工程劳务费引发的承揽合同纠纷,促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达成和解协议。

2023年4月,原告某专业防水工程团队与被告贾某某达成合作意向,由该团队承接某小区66户居民住宅及21个单元门的防水维修工程。双方明确约定,工程单价为每平方米40元,经核算,总费用共计10.7万余元。然而,工程圆满竣工后,被告却迟迟未支付劳务费。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工人工资发放迫在眉睫,无奈之下,遂将被告诉至回民区人民法院。

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迅速对案件进行全面梳理。经审查发现,双方当事人对工程量及费用本身并无争议,矛盾焦点主要集中在劳务费的支付时间上。被告因资金周转问题拖延支付,原告则因工人工资结算压力情绪激动,双方的矛盾和分歧严重,调解工作面临较大挑战。

面对这一情况,承办法官果断采取“三步走”调解策略:背对背沟通、安抚情绪、释法明理。在充分了解双方的想法和诉求后,承办法官敏锐地抓住案件的关键点:原告急需资金解决工人工资发放问题,而被告虽当下资金周转困难,但即将有一笔款项到账。基于此,承办法官提出“择期一次性支付”的调解方案,既充分考虑了原告的资金需求,又给予被告一定的资金周转时间,为双方找到了利益平衡点。

为确保调解协议的顺利履行,承办法官结合民法典中关于合同履行、诚实信用原则等相关规定,向双方当事人进行深入浅出的法律讲解,强调诚信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重要性,引导双方当事人树立诚信意识,自觉履行法律义务。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承诺款项到账后,一次性支付全部劳务费。 (武琛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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