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包头市九原区鹿城西大街发生一起令人揪心的交通事故:当日12时53分,建设路与鹿城西大街交叉路口的红灯亮起,本应停车等待的高某却驾驶着电动自行车,像脱缰的野马一般,径直冲向了十字路口。
据现场监控画面显示,高某骑行电动自行车自北向南疾驰,闯过红灯飞速前行。此时,几辆从建设路自东向西正常行驶的汽车行驶经过,面对飞驰而来的电动自行车,几名驾驶人完全来不及刹车,随着“砰”的一声巨响,高某连人带车与一辆机动车剧烈相撞,电动车瞬间被撞飞,高某的身体也如同断线的风筝一般向前飞出数米,随后重重地摔在马路上。与此同时,同向行驶的另外两辆机动车紧急刹车,才避免了对高某的二次碾压。事故导致高某身上多处受伤,万幸的是性命无碍。
此次事故中,电动车驾驶人高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的规定,负事故全部责任,机动车驾驶人无责任。
该起事故再次敲响了交通安全的警钟:电动车驾驶人闯红灯、不戴头盔等行为不仅严重违反交通法律法规,也给自身和他人生命安全带来巨大威胁。广大电动车驾驶人出行时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同时一定要佩戴好安全头盔。
(伊娟董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