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两起发生在阿拉善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交通事故,分别作为正、反两方面案例,为人们敲响了警钟。
在第一起事故中,寇某驾驶小型轿车沿中华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与腾格里街交叉路口处右转时,未让行张某直行骑行的电动车自行车,造成两车发生碰撞。幸运的是,张某正确佩戴了安全头盔,在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情况下,仅造成了胳膊擦伤。
在第二起事故中,房某骑行电动自行车沿吉兰泰街由西向东行驶时,与杨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事故发生时,房某骑行的电动自行车违反了交通信号灯通行,同时,因房某及其拉载的苏某均未佩戴头盔,致苏某在事故中骨折。
交警提示:小小的安全头盔是骑行者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不论是驾驶人还是后排乘坐者,都应佩戴好头盔。
(马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