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讯近日,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民事审判业务“暖法微讲堂”第三讲,以“变更、追加被执行人异议之诉的法律适用”为主题,为全市法院民事执行审判队伍提供体系化指导,全市两级法院百余名法官及法官助理参训。
近年来,伴随着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改革深化及公司资本制度调整,执行程序中变更、追加被执行人的案件数量激增,“未届出资期限股东加速到期责任认定”“转让股权是否包含未届出资期限股东”等执行程序中的法律适用难题频现,裁判尺度不一现象亟待破解。主讲法官结合审判实践,引用法答网精品问答和入库案例,从“财产不足以清偿的认定标准”“取得执行依据后发生的股权变动能否追加”“认缴制下能否以加速到期为由追加”等方面,针对“变更、追加规定中可以提起变更、追加被执行人异议之诉”的六种情形在法律适用方面进行了讲解,为法官在审理变更、追加被执行人异议之诉案件提供了理论支撑。下一步,鄂尔多斯市中院将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持续深化“暖法微讲堂”品牌效应,在不断总结各类案件审判经验的基础上,依托法答网和人民法院案例库,构建区域性法律适用标准,推动全市法院执行裁判工作从“个案纠偏”向“规则治理”转型升级,以高质量司法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李昊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