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腾席热讯为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深入落实《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规定(试行)》要求,进一步发挥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对检察办案的内部监督作用,近日,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康巴什区、达拉特旗3地检察院共同组织开展案件质量交叉评查活动,各院业务骨干互评互查,互学互鉴,全面提升评查质效,助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按照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部署要求,3个基层院在各院检察长的统一领导下,认真组织开展评查工作,确定了各院案管统筹、业务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方式,共同制定了《关于对2024年以来办结案件开展互相评查的工作方案》。
评查采取线上加线下、自查加互查的方式开展。具体评查过程中实行“一案三查”(查程序、查证据、查结果),一是书面阅卷与线上同步进行,由评查人员独立阅卷,分析案件办理过程中线上与线下存在的问题,撰写《个案件评查报告》;二是向办案人员了解情况,确保指出问题有理有据,提出意见客观公正,形成评查意见后在评查报告上签字;三是汇总分析,评查小组逐案进行汇总分析,对需要核实的问题线索,写入综合评查报告,由各院进一步核实后督促整改,并向市院报送备案。
3个基层院打破以往“关起门来”自我评查案件的固有模式,通过异地交叉评查,以客观中立的视角发现问题,取长补短。其间,共交叉评查案件83件,涵盖已办结的“四大检察”主要案件类别,案件质量总体良好。对于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已联系各院督促承办人尽快整改,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办案质效的提升。 (王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