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镇讯近日,乌兰察布市丰镇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刘某某实施了异地司法拘留。此次行动是该院强化执行力度,破解异地执行难的一次成功实践。
6月13日,丰镇市法院执行局根据掌握的线索赶赴山西省太原市,在太原火车站找到刚下火车的被执行人刘某某,并依法督促刘某某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但刘某某拒不履行。鉴于被执行人刘某某的拒执行为,并考虑到将其从太原市带回丰镇市执行拘留路途遥远、存在风险,执行干警当机立断,决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刘某某实施异地司法拘留,在向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请求协助后,得到该院的大力支持。
最终,两地法院执行干警经多轮沟通与高效配合,克服了异地执行的程序衔接等困难,成功将拒不履行义务的刘某某送交当地拘留所执行司法拘留。
(郭成任晓冬张敏路田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