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鲁旭通讯员郝肖)近期,国家检察官学院内蒙古分院检察教育“轻骑兵”讲师团深入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为期两天的“订单式”送训活动。
此次培训紧扣基层检察实务需求,围绕检察业务实践和检察综合理论的核心课程,为基层检察人员带来一场理论与实践深度融合的知识盛宴。
培训期间,海拉尔铁路运输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三级检察官陈羽枫围绕“检察理论文章写作规范”,深入剖析选题、论证、成果转化等关键环节,助力检察人员以理论武装头脑,筑牢调研写作根基;在《损伤程度鉴定在刑事诉讼中的价值和解读》课程中,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法医庞统对损伤程度鉴定在刑事诉讼中的价值进行了全面解读。
针对基层检察院人事工作中的难点堵点,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刘阳将员额检察官遴选、检察官职级晋升等业务流程分解为标准化操作模块,结合巴彦淖尔市检察院、临河区检察院实际,现场对检察人员提出的书记员培养、司法辅助人员职业发展等问题进行了针对性解答;国家检察官学院内蒙古分院刑事检察理论教研室王冠艺以2025年最新刑事证据司法解释为依据,为基层检察人员精准把握证据标准、提升办案质效提供了有力指导;自治区检察院办公室李炀以《如何强化“笔尖上的检察力”》为题,强调检察人员应养成阅读优秀法律文书、法学理论著作的良好习惯,不断精进写作技巧,逐步实现“笔尖上的检察力”的全面提升。
此次送训精准对接基层检察人员知识短板,有效提升了检察人员的证据审查、法律文书写作等核心业务,切实增强了检察履职的专业能力和实战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