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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43期:第0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5-07-16

安装监控引纠纷 法官调解睦邻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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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讯近日,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人民法院法官通过“实地勘查+耐心调解”方式,成功化解一起邻里间因安装监控摄像头引发的排除妨害纠纷案件。

“你家监控摄像头天天能看见我家饭店人员出入,我家做啥事都被你监控着,你这是侵犯隐私!”A饭店经营者杨某气愤地说道。“我是为了自家饭店经营安全及门前停放的车辆安全,谁有时间监控你们家饭店的事。”B饭店经营者李某不甘示弱地回击道。

原来杨某经营的A饭店与李某经营的B饭店相邻。杨某发现李某在B饭店门口安装了监控摄像头,正好能监控到自家饭店门前位置,此举引起了杨某的不满,便找到李某,要求其拆除监控摄像头。在遭到拒绝后,杨某一气之下将李某经营的B饭店诉至法院。

为妥善化解纠纷,承办法官进行了实地勘查,发现两家饭店相隔40米远,B饭店安装的监控摄像头虽能拍摄到A饭店门前部分区域,但并不能看清楚往来人员,且未覆盖其经营核心区域,因此该监控摄像头的安装并未超出必要限度。了解实际情况后,承办法官结合现场情况向杨某说明了监控摄像头实际拍摄范围,并明确告知其相邻商铺在公共区域的正常经营活动本身不具有高度的隐私期待性,安装监控属于商户合法权利。随后,法官从邻里关系着眼进行释法明理和耐心劝导,最终使双方当事人放下心中芥蒂,达成了和解。随后,李某当场调整了监控摄像头角度,确保其拍摄范围严格限定在自身经营区域及公共区域,有效避免拍摄到相邻杨某的A饭店,杨某也当即决定撤回起诉,双方握手言和。 (边腊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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