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青与鄂尔多斯市博睿商贸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签署了《债权转让协议》,杨青将其下列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利及其项下全部权利、权益以及由此衍生的全尔多斯市博睿商贸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博睿商贸有限公司已支付完毕全部债权转让价款,依法取得标的债权所有权,为标的债权的合法权利人。杨青为债权受让方,依法联合通知债权有关的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债权已转让的事实。
转让方:杨青
杨青鄂尔多斯市博睿商贸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6日公告从权部权利、权益(以下统称“标的债权”)依法转让给鄂作为债权转让方、鄂尔多斯市博睿商贸有限公司作
受让方:鄂尔多斯市博睿商贸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