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居延海生态保护修复一期工程位于额济纳旗苏泊淖尔苏木东居延海西南侧,建设单位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额济纳旗分局委托内蒙古尚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公众参与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东居延海生态保护修复一期工程
(2)项目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额济纳旗分局
(4)建设地点:额济纳旗苏泊淖尔苏木东居延海西南侧。
(5)建设规模:
生态缓冲带保护与修复长度约4863m,面积约94.53万m2,合1459.04亩。内部现有植被覆盖茂密,需进行保护区域面积占比约为17.3567%,生态修复面积约781227.3m2,其中灌草植被带修复面积为451555.2m2,草本植被修复面积为329672.1m2。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
1、电子版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为(百度网盘):https:// pan.baidu.com/s/1bpaHJn1AvVa-SEUNtgdjc0w?pwd=4nsf提取码:4nsf
2、纸质版
建设单位: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额济纳旗分局
单位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
项目负责人:姬建华联系电话:15047358036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和事项:
1、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项目建设地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1)对本项目建设性意见;(2)对本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四、公众意见表查阅方式: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 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 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交有效的联系方式。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始时间:自本信息公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额济纳旗分局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