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联动新机制严惩拒执不手软召开联席会议提升办案质效案例库赋能调解巧化解校园纠纷书记讲授党课  严抓作风建设发挥宣教基地作用  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八年运费一朝清  诉前调解化干戈推动执法规范化研判风险强管控上好入矫“第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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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55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5-08-06

八年运费一朝清 诉前调解化干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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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讯“八年的运费终于有了着落!”近日,某运输公司负责人紧握乌海市乌达区人民法院高新区法庭庭长刘艳芳的手感激道。一起长达八年的运输合同纠纷,在该法庭先行调解机制推动下,未经开庭便成功化解。

2017年至2024年,某运输公司与某新材料公司签订硫酸运输合同。但在合同履行中,新材料公司未能按约定支付运费。多次协商未果后,运输公司诉至法院。

案件进入高新区法庭,刘艳芳经审查发现双方有长期合作基础,争议焦点明确,具备调解可能,遂立即启动先行调解程序,并多次组织双方梳理八年来的运输记录、发票及付款明细。结合合同条款和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她耐心沟通协调,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法庭当场出具调解书。新材料公司一次性付清了全部拖欠运费。此举既解决了纠纷,也为双方保留了未来合作空间。

此案的高效化解,是该院深化“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理念,落实先行调解机制的生动实践,也有效减轻了企业诉累,为优化营商环境注入了司法温度。 (雯慧刘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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