蜿蜒的西辽河,广袤的森林、草原与湿地,共同筑起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屏障。在这片土地上,通辽市公安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耕生态警务工作,向破坏绿水青山的违法行为亮剑。
守护野生动物栖息地。
夯实生态警务根基
面对生态犯罪隐蔽性强、跨区域作案增多等问题,通辽市公安机关主动破题,整合森林公安与环食药警种,组建了一支覆盖全域的专业“生态铁军”。从最初的磨合到如今的深度融合,逐渐凝聚成一股强大的生态保护力量。
针对传统侦查手段难以精准锁定犯罪证据的难题,通辽市公安局建成“环食药侦查技术实验室”,一份份水质、土壤样本在这里接受检验,让隐蔽的污染痕迹无处遁形。同时,大数据构建的4类线索挖掘模型如同“天眼”,精准锁定污染源头、追踪违法狩猎踪迹,实现了对生态违法犯罪的精准打击。
挥剑铲除“生态毒瘤”
通辽市公安机关始终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整治重点,针对涉森林草原、野生动物、环境资源三大重点领域违法犯罪重拳频出。
2025年,扎鲁特旗居民特某在明知自家草牧场不能开垦的情况下,仍执意承包给他人耕种,对林草部门和村干部的多次劝阻置若罔闻,当地公安机关果断出手,现场勘查锁定证据,最终特某因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刑拘。
2024年,科尔沁左翼后旗居民贾某某、闫某某违反矿产资源法规定,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组织人员在草牧场内挖砂取土销售牟利,严重破坏了草牧场,涉案硅砂价值达53万余元。经当地公安机关严厉查处,最终,贾某某、闫某某被绳之以法。
为推进毁林毁草违规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通辽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亲自挂帅督战,定期召开专项工作调度会,并签发局长令,层层压实责任,全力啃下这一“硬骨头”。截至目前,通辽市毁林毁草违法犯罪行为现案发案率同比下降59.7%,立案、破案、打处人员数量连续3年在全区领先,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了强力震慑。
联手织密“天罗地网”
生态保护不能“单打独斗”。通辽公安创新打造“生态警长+生态义警+网格员+村干部+志愿者”协同共治体系,在全市范围建立“盟市--旗县--派出所”三级生态警长体系,派出所加挂“生态警务职能”,在自然保护区、重点湿地等关键区域布建13处生态警务室。同时,230余名护林员变身“生态义警”,他们穿梭在山林草原,成为发现生态问题的“移动前哨”。
针对执法衔接中的堵点问题,通辽市公安机关强化“行刑衔接”与司法协作,与林草、自然资源等部门建立线索通报、联合执法机制。2023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召开联席会议17次,开展“毁林毁草整治”“河湖安全保护”等联合行动20余次,协同推进林草、矿山修复、环保等领域整改任务落实;与铁路运输法院、检察院建立疑难案件会商机制,解决执法难点问题90余件,确保侦、诉、判全链条畅通无阻。
统筹推进七大保卫战
面对辖区丰富的生态类型,通辽市公安机关系统布局,统筹推进巡山、净水、守林、保田、清湖、护草、治沙七大保卫战。在罕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义警”全时空配合开展巡逻防控;在候鸟迁徙通道,“实地巡+空域巡+视频巡”立体巡逻模式大显身手,今年以来,共救助国家重点保护鸟类130余只,成功侦破“3·20”危害珍贵野生动物案;在西辽河流域,配合“清四乱”行动,主动整改问题153处,力保河道安澜。
美丽生态需要全民共建。通辽市公安机关注重宣传引导,普法短视频在本地朋友圈刷屏,9万余份图文并茂的宣传资料送到了田间地头,40余个生态破坏典型案例详细公布。通过这些鲜活的载体,让生态保护理念飞入寻常百姓家,凝聚起全社会守护绿水青山的磅礴力量。
西辽河的碧波映照着通辽市公安机关一心守护生态环境的坚定身影;草原的辽阔记录着民辅警巡逻踏查的坚实足迹。通辽市公安机关将以更加积极的作为、勇于担当的姿态,保持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坚定地守护这片土地的盎然生机。
(通辽市公安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