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公告
和林格尔县壹清乳业经销部:
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受理的申请人蒙牛乳业(天津)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之间关于冰柜投放协议纠纷一案,案件编号:呼仲案字[2023]第648号。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本会《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本会“三个规定”告知书、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及本会格式文书(仲裁答辩书、仲裁反请求申请书、约定仲裁庭组成方式及选定仲裁员声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证明书、案件举证质证认证表、送达地址确认书)。另送达:《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按照本会《仲裁规则》第九十一条之规定,你公司可以从本会《仲裁员名册》中选定仲裁员,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的10日内,逾期则由本会主任指定;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的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的10日内。本案定于2025年10月31日9时30分在本会仲裁庭不公开开庭审理本案,请按时参加,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联系人:张辰宇,联系电话0471-4614909)。
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
2025年8月8日
■仲裁公告
张美
(身份证号150102197105252144):
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内蒙古瓯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你之间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件编号:呼仲案字[2024]第39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裁决书》(呼仲案字[2024]第399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你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联系人:张辰宇,联系电话0471-4614909)。
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
2025年8月8日
■债权转让公告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海日恒、李平与王树林于2025年7月29日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海日恒、李平将借款人敖云达赖、担保人色楞托娅、朝格吉力图截至2020年8月31日本金1000000元,利息1395411元以及2020年8月31日之后的利息、罚息、违约金等权利依法转让给王树林。该等债权对应的借款合同、抵债协议、还款协议、担保合同向下的全部权利也依法转让给王树林。
海日恒、李平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借款人、担保人、其他还款义务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该等债权转让的事实。
转让人:海日恒、李平
受让人:王树林2025年8月8日
■送达公告
东胜烟罚送公〔2025〕第1-1号
米阳:
2025年1月9日本局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大桥路42号街坊24号楼一层101商铺香水湾东门查获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一案,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作出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处以当事人米阳违法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总额壹万捌仟伍佰元(¥18500.00元)42%的罚款,即:柒仟柒佰柒拾元(¥7770.00元),并将非法销售的烟草专卖品公开销毁的决定。
根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现将《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烟草专卖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东胜烟处【2025】第59号)予以公告送达。公告送达期限为30日,期限届满视为送达。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烟草专卖局2025年8月8日
■遗失声明
雷一鸣《出生医学证明》,性别:男,于2011年10月17日15时20分在开鲁县医院出生,父亲:雷志刚,母亲:周文慧,出生证编号:L150117497,声明作废。
黑龙江达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赤峰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403MA7LQNNBXU,法人章丢失,法定代表人:谢景春,声明作废。
内蒙古蒙环天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户许可证丢失,核准号:J1920007551502,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昆都仑支行营业部,账号:152443690506,声明作废。
林西县五十家子镇五十家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户许可证丢失,核准号:J1944000834101,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林西县支行,账号:0605022409200070862,声明作废。
赵泽伟将警官证丢失,警官证号:040550,特此声明作废。
张明泽将警官证丢失,警官证号:1503319,特此声明。
刘芳菲《出生医学证明》,性别:女,于2013年8月24日19时29分在霍林郭勒市人民医院出生,父亲:刘洋,母亲:李洪鑫,出生证明编号:M150333350,声明作废。
刘士豪《出生医学证明》,性别:男,于2012年7月20日11时12分在霍林郭勒市人民医院出生,父亲:刘颖才,母亲:崔丹,出生证明编号:M150134011,声明作废。
2025年8月8日
■债权转让公告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海日恒与王树林于2025年7月29日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海日恒将对借款人李军、刘俊莲、担保人王妍红、黄卫星截止2016年5月15日本金600000元,利息679200元以及2016年5月15日之后的利息、罚息、违约金等权利依法转让给王树林。该等债权对应的借款合同、抵债协议、还款协议、担保合同向下的全部权利也依法转让给王树林。
海日恒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借款人、担保人、其它还款义务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该等债权转让的事实。
转让人:海日恒受让人:王树林2025年8月8日
■公告
内蒙古金晟旅游文化有限公司、内蒙古云盛游乐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庞志文与你单位劳动报酬、赔偿金、经济补偿、社会保险争议案件(新劳仲案字〔2025〕588号),因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仲裁材料。现定于2025年9月17日上午9时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39号泰和北街新城区社会治理中心(原新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三楼仲裁庭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院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请于开庭后2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决书,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劳动争议仲裁院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