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李东与内蒙古榫卯结构信息科技研究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李东已将下列附表中所列的债权对应的借款合同、抵债协议、还款协议、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及相应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和其他应收款依法转让给内蒙古榫卯结构信息科技研究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与债权有关的借款人、担保人、其他还款义务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内蒙古榫卯结构信息科技研究有限公司依法享有上述资产债权的全部权利、权益。
内蒙古榫卯结构信息科技研究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受让方,现向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发布如下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责任)。
注:币种:人民币,单位:元。
特此公告
李东
内蒙古榫卯结构信息科技研究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