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托海讯驾驶着从邻居手中置换而来的新款SUV,敖先生一路高歌,欲奔赴山海,追寻梦里的自由。岂料,邻居转发来的车辆违章图片所显示的信息,让敖先生对这台车的“真实身份”产生了质疑。经多方求证后,他惊讶地发现,自己和租赁公司都是“受害者”。
今年7月初,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辉苏木牧民敖先生报警称,自己名下一老款北京牌越野车被邻居额某以车辆置换名义骗走。
民警经了解得知,今年年初,敖先生在与邻居额某交谈时,偶然得知额某新购入了一辆二手东风日产小型越野车。闲聊间,敖先生提到自家车辆年久过时,也希望能换辆新车。不料额某却主动提出,自己一直对敖先生的车辆“心仪已久”,并提议双方交换车辆。因为是多年老邻居,敖先生不疑有他,便欣然同意私下达成交易,最终将两车互换。
然而,敖先生刚驾驶该车没几日,额某便将车辆在敖先生使用期间产生的违章记录截图转发过来。看着照片上显示的原车主信息,敖先生主动联系对方协商过户事宜,却惊讶地发现对方竟是本地一家汽车租赁公司,而该车当时仍处于出租状态。至此,敖先生才惊觉自己上当受骗。更糟糕的是,额某多次以“续租”为由向租赁公司隐瞒真相,导致租赁公司一直被蒙在鼓里,直至接到敖先生的电话,才得知自家车辆已被出售。
接警后,刑侦大队立即启动警务协同机制,收集并核实车辆真实信息,并迅速锁定额某最后现身地点。经过摸排走访,民警在伊敏苏木一民房内将犯罪嫌疑人额某抓获。
经额某供述,涉案车辆实为其于2023年11月在巴彦托海镇某车行以每日167元的价格租借而来。因好面子,他对外谎称是“新近购得”。当邻居敖先生流露出换新车的需求时,额某“灵机一动”,主动提出双方“互换车辆”的方案。然而,在敖先生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时,额某以“证件不在身边”为由拖延推脱。随后,他将换得的敖先生车辆冒充自己所有财产,迅速低价转卖至外地,并从中非法获利两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额某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提示:
在车辆租赁或交易时,汽车租赁行业从业人员要不断提高法治意识、风险意识,务必要严格审核租车人信息、证件真伪及征信情况,确保自身财产安全,警惕不法分子以“租车”名义从租赁公司骗取车辆,将车辆违规抵押或转售套现。同时,广大群众切勿购买或者接受抵押、置换来路不明的汽车,应仔细核对车辆来源和铭牌信息,切勿为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鄂温克族自治旗公安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