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民族环保习俗为现代环境法治提供文化滋养达拉特旗公安局依法取缔4家擅自经营网约房一时冲动致人轻伤酒后伤人被处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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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71期:第09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5-09-03

一时冲动致人轻伤酒后伤人被处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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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讯近日,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审结一起故意伤害罪案件。

案发时,王某与工头康某、工友李某、刘某等人正在乌某家中饮酒。席间,王某与康某因劳动报酬问题发生争执,情绪激动的康某动手打了王某两拳。被打后,王某怒火中烧,随即冲到屋外车库,取来一把菜刀,挥砍康某进行泄愤,却不慎将上前劝架的李某的左颧骨砍伤。经专业鉴定,李某的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

案发后,王某后悔不已,积极赔偿李某的经济损失,诚恳道歉并取得了李某的谅解,李某为其出具了谅解书。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综合考量其犯罪情节、事后积极悔罪以及取得被害人谅解等因素,依法判处王某拘役五个月。

法官说法:

生活中难免会遇到矛盾摩擦,此时更需要保持理性,要通过沟通协商、法律途径等方式化解分歧,切勿因一时冲动动起拳脚、拿起器械,这样做不仅会给他人带来身体与心理的双重伤害,自己也会为一时冲动付出代价,甚至触犯法律红线,面临刑事处罚。

(苏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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