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这为城市建设工作指明了方向。新时代背景下,推进城市交通高质量发展,必须牢牢把握党建引领这一核心,通过强化组织保障和政治引领,为城市交通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的保障。同时,要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在交通建设过程中充分体现便捷性、舒适性和安全性,真正将交通工程打造成民心工程、幸福工程。
本文将基层党组织建设与城市交通投资相结合,通过系统分析基层党组织在城市交通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中的功能作用,不仅为该领域的理论创新提供了鲜活的实践案例和丰富的研究素材,也为交通建设工作提供了新思路。
一、当前态势分析
交通基础设施作为城市发展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和战略性投资项目,不仅能够有效改善城市交通条件,更能通过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基层党组织通过开展主题党日、党员志愿服务等活动,可有效增强党员的党性意识和责任意识,同时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通过党建引领,企业能够更好地把握市场机遇,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管理水平,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
随着我国基础建设实力不断升级,新的投资问题也随之出现。在国内部分城市的交通投资领域,同质化建设现象较为突出,表现为不同区域或部门间的重复投资与功能重叠。以广东省为例,部分线路的高速公路布局密集,同质化建设不仅造成资源浪费,还影响整体交通运行效率。
在运营层面,尽管智能化技术在城市交通领域得到了一定的应用,但整体普及度仍然不高。大部分城市的交通运营系统尚未实现全面智能化升级,交通的信采、处理和发布工作效率较低,无法满足现代城市交通发展的需求。智能化运营技术的普及和应用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需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和推广力度。
在交通微循环层面,城市交通投资尚未与高质量发展农村交通的项目形成有效协同,这种现象在城乡结合部等区域尤为突出。部分发展相对滞后的城市与其卫星城或周边城镇之间的国道依然存在交通拥堵情况,该问题既源于不同投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不足,也反映出投资方向不够明确的责任。
二、协同发展目标
(一)以人民利益为核心
在城市交通投资与基层党组织建设协同发展过程中,要始终把人民的利益和需求放在首位,确保城市交通投资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成果能够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因此,在协同发展过程中,要以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目标,充分考虑群众在安全、便捷、舒适等方面的多元化需求,系统推动城市交通的高质量发展。
(二)统筹兼顾互促共赢
协同发展要注重城市交通投资与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统筹协调,每项举措都要兼顾短期与长期、局部与整体、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等多方面的平衡。在规划、建设、管理等各个环节,要综合考虑城市交通发展的实际需要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现实条件,实现两者的协调发展,避免出现顾此失彼、相互冲突的情况。同时,要积极探索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协同发展路径,如引入社会资本参与交通投资、创新基层党组织参与交通治理的模式等,以创新为动力,促进城市交通投资与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深度融合和协同发展。
三、实践路径探索
(一)规划协同机制
在交通投资规划布局过程中,要充分听取基层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将基层党组织对交通发展的需求和建议纳入规划内容,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如在制定城市轨道交通规划过程中,基层党组织可结合群众出行需求,提出在居民区附近增设站点的建议。同时,基层党组织需依据交通规划的具体要求,同步制定配套的党建工作方案,为交通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资源协同机制
交通部门和基层党组织需协同发力,积极争取政府财政支持和社会资金投入,构建多元化的资金筹集机制。同时,要强化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督,确保资金精准投放于交通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点领域。同时,要加强交通部门与基层党组织之间的人才交流与合作,实现人才资源的共享。交通部门要为基层党组织提供专业的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提升其交通管理和服务能力,基层党组织则要为交通部门提供组织协调和群众工作支持,协助解决交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形成双向赋能的工作格局。此外,要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交通部门要定期向基层党组织通报交通建设关键信息,基层党组织要及时向交通部门反馈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确保信息互联互通。
(三)组织协同机制
交通部门与基层党组织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就交通规划、项目建设、运营管理、党建融合等核心议题开展联合研判,形成集体共识并做出科学决策,切实推动交通投资与基层党建的协同发展。针对一些重点交通项目和重要党建工作任务,交通部门与基层党组织可以组建联合工作组,共同负责项目的实施和工作的推进。例如,在实施城市交通综合改造项目时,交通部门负责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等技术工作,基层党组织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群众动员、宣传引导等工作,凝聚起工作合力。
基层党组织要加强对城市交通投资项目的监督,通过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同时,要充分发挥党员的监督作用,建立健全党员参与交通项目监督的常态化机制,鼓励党员主动开展监督工作。交通部门要建立健全行政监督制度,加强对项目规划、建设、管理等各环节的监督,确保交通投资项目规范运作。
四、结论
本研究提出的协同发展机制,通过明确协同发展原则、建立有效合作机制、优化资源配置以及强化监督体系,为实现城市交通投资与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深度融合提供了系统性实践路径。该机制不仅能够显著提升城市交通建设的成效,更能确保建设成果切实惠及人民群众,从而有效推动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单位:呼和浩特城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