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拉嘎尔高勒讯9月23日,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农村土地(草牧场)承包仲裁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标志着全旗土地草牧场承包纠纷仲裁工作全面启动。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西乌旗农村土地(草牧场)承包仲裁委员会选举办法》《西乌珠穆沁旗农村土地(草牧场)承包仲裁委员会章程》《西乌珠穆沁旗农村土地(草牧场)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为仲裁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成立农村土地(草牧场)承包仲裁委员会,是西乌旗委、政府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的重要举措。通过依法设立专门仲裁机构,切实保障广大农牧民土地承包权益,稳定农村牧区土地承包关系,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西乌旗农村土地(草牧场)承包仲裁委员会在旗综治中心设立仲裁咨询点和仲裁庭,推动实现“就近受理、一站式服务”,有效降低农牧民维权成本。针对事实清晰、争议较小的纠纷实行“快审快裁”,大幅提升解纷效率。同时,针对土地流转合同不规范、承包权属争议等常见问题,加强事前指导和规范引导,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纠纷发生。
此次仲裁委员会的成立和规范运行,标志着西乌旗基层社会治理能力迈上新台阶,为全旗乡村振兴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王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