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金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内蒙古智汇本座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签署了编号JC-ZCNB-20250022的《债权转让协议》,该债权在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案号为(2025)内06执恢155号。现鄂尔多斯市金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中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抵押合同项下全部权利及权益,依法转让给内蒙古智汇本座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金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内蒙古智汇本座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特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担保人、抵押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内蒙古智汇本座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下列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的借款人、担保人及抵押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内蒙古智汇本座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抵押合同约定的偿付业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债务人、担保人、抵押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责任)。
鄂尔多斯市金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智汇本座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