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讯近日,海拉尔铁路运输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狩猎案。
今年2月2日,被告人于某铎将捡拾到的粘网架设到自家院内捕捉麻雀,直至案发共捕获麻雀25只,均冷冻存放于冰箱。经鉴定,25只涉案鸟类死体物种为麻雀,是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涉案野生动物价值合计人民币75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于某铎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工具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最终,于某铎受到了法律的惩处。
麻雀虽小,但它属于“三有”保护动物,并非只是在野外大规模猎捕野生动物才会触犯法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的行为,都可能构成犯罪。
(孙宏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