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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93期:第11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5-10-21

分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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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苏德(达拉特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刘耀强与你单位、众腾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劳动争议案件(达劳人仲字[2025]291号),因无法通过其它方式送达,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书等,定于2025年12月1日15时在达拉特旗综治中心104室(人民法院一楼)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将依法缺席裁决。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达拉特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25年10月21日

■公告

苏德(达拉特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杨平与你单位、众腾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劳动争议案件(达劳人仲字[2025]292号),因无法通过其它方式送达,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书等,定于2025年12月1日15时在达拉特旗综治中心104室(人民法院一楼)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将依法缺席裁决。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达拉特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25年10月21日

■公告

苏德(达拉特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解永飞与你单位、众腾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劳动争议案件(达劳人仲字[2025]293号),因无法通过其它方式送达,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书等,定于2025年12月1日15时在达拉特旗综治中心104室(人民法院一楼)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将依法缺席裁决。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达拉特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25年10月21日

■遗失声明

赛罕区世纪七路乐惠小百花便利店将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遗失,许可证编号:JY11501055126988,特此声明。

张丁城(张保平)将内蒙古金宇置地有限公司金宇新天地项目出具的1-2-101号房购房款收据遗失,收据号0352735,金额40000元,现登报声明。

郭淑香将塔利公租房小区17号楼3单元301户合同遗失,房屋合同号:GXC20232039,声明作废。

内蒙古兴泰名都酒店有限责任公司遗失卫生许可证正本,编号呼卫水字(2021)0086号,声明作废。

付喜钱将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001951)遗失,地址:和林格尔县城关镇胜利路西,声明作废。

王根卯将房屋产权证(产权证号:1983),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000645)遗失,地址:和林格尔县城关红卫街北,声明作废。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办事处五里营居委会美华隆社区卫生服务站将开户许可证遗失,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锡林南路万锦支行,账号:15050110576000000674,核准号:JI910023406402,声明作废。

呼和浩特市瑞安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将蒙AS787挂(黄色)车辆营运证注销,营运证号:150106001462,特此声明。

呼和浩特市瑞安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将蒙A76075(黄色)车辆营运证注销,营运证号:150106001463,特此声明。

姚舜丢失由呼和浩特市盛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具的购万锦揽月车位定金的收据,日期;2025年5月5日,收据号:0025451,金额:10000元,声明作废。

武川县二虎养殖专业合作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150125MA0N1F5W87,公章丢失,声明作废。

赤峰屹峰新材料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将开户许可证丢失,账号:0605024309200036501, 核 准 号 :J1940005050901,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赤峰分行平庄支行,声明作废。

不慎将郝浩轩《出生医学证明》丢失,出生证编号:T150145015,声明作废。

高云龙《出生医学证明》,性别:男,于2008年9月19日在开鲁县蒙医医院出生,父亲:高峰,母亲:李洪月,出生证编号:I150101412,声明作废。

2025年10月21日

■公告

高明鑫运输户:

因内蒙古公路建设有限公司拖欠高

明鑫运输户工程款(项目名称:室韦至拉布大林一级公路项目),未付工程款金额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元)。高明鑫运输户目前因无法取得联系。此款现提存于我处,并设定领取提存款所需条件(以下条件任选其一即可):

1、高明鑫运输户本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证明、营业执照、领取提存款通知书;

2、生效的法律文书;

3、双方就领取该提存款达成的协议。

如果您在规定时间内不领取,该款

将上交国库。

呼伦贝尔市公证处2025年10月21日

■公告

李树建:

本会根据申请人内蒙古昆乐律师事务所向本会提出的仲裁申请及申请人与你之间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受理了因上述合同所引起的争议仲裁案件,案件编号为(2025)包仲字第0173号。请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申请书、仲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员选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仲裁员选定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7日内,公告期满后第8日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请你方于仲裁庭组成后的5日内来本会领取仲裁庭组庭和开庭通知书,开庭时间为组庭后的第8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地点为包头仲裁委员会D203仲裁庭,逾期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仲裁裁决书的时间为开庭后第45日内,逾期视为送达。(本会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开元大街1号,新党政大楼副楼D211室,联系电话:0472-6668906)。

包头仲裁委员会202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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