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刘飞与尚小娇签订的不良资产转让协议,刘飞已将依法享有的对下列借款人和担保人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给尚小娇,现以书面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
尚小娇作为以下债权的受让方,现要求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立即向尚小娇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前述债权资产明细如下:
备注:以上债权项下利息(含罚息、复利)以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为准。
转让人:刘飞联系电话:13171490884
受让人:尚小娇联系电话:13847717125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