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网络传销发展迅猛,其作案手段层出不穷,犯罪媒介以“实体商品”向“虚拟股权”发展变化,更有甚者假借民族资产解冻等名义非法敛财。不法分子打着“数字股权”“高额汇回报”的旗号,引诱参加者成为线下骨干,将骗局包装成“机遇”,将传销扭转为“红利”,让妄图“一夜暴富”的人一头扎进“致富”骗局。
近日,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以“虚拟股权”投资返利为名的传销案件,并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向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审理,被告人杨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时间回溯到2018年5月份,家住伊金霍洛旗的杨某某经朋友刘某推荐,接触到一个名为“智天金融”的“股权投资项目”,对方宣称,“只要投资1万元,就能获得100万元的股权证,待公司上市后,分红可达1000万元。”更令人心动的是,该项目还打着“国家扶持,财政拨款175亿元”的旗号,为杨某某描绘了一幅“极速暴富”的诱人图景。
在刘某的指引下,杨某某下载了“智天金融”APP,购买了“智天金融”股权,并很快收到了公司寄来的纸质版“股权证书”。这张看似正式的凭证,进一步加深了他对“股权”真实性的信任,最终让他深陷这场精心设计的骗局。
起初,杨某某仅是一名普通投资者。然而,在加入上线黄某梅的微信群后,他被群内充斥的“1000元即可获得迪拜神豪聚会门票”“高额股权返利”“投资1万元,公司补贴99万,到手100万”等诱人话术冲昏头脑,逐渐从受害者转变为推广者。直至2023年,杨某某接手了黄某梅的微信群,晋升为“一级团队长”,开始扩大自己的“事业版图”。
杨某某为扩大“智天金融”项目的参与规模,频繁在其创立的微信群聊和QQ群聊中散布不实消息,声称该项目涉及股权投资。他利用“迪拜顶级神豪聚会”等为噱头吸引关注,并通过多种股票形式诱导更多人参与投资,这些形式包括:董事股特质卡、代持股钻石卡、T家人董事股、世界金融股东模板、128特质卡、董事股平移带入、代持股复投模板等。为激励更多人加入,杨某某实施推荐奖励机制,从参与人员的投资金额中提取15%作为推荐奖,并将其中10%奖励给二级团队长,以此鼓励二级团队长继续发展下线。这套“拉人越多,收益越高”的模式,使得杨某某的下线像滚雪球般迅速壮大,短期内便形成了上线拉拢下线、层级间分配利润的传销链条。
2024年4月,伊金霍洛旗公安局接到杨某某涉嫌民族资产类犯罪线索后立案侦查,并于同年6月3日移送伊金霍洛旗检察院起诉。
经伊金霍洛旗检察院审查认定,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积极组织、参加传销活动,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情节严重,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但因其系从犯,且具有自首、认罪认罚、主动退赔、上缴违法犯罪所得等情节,建议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并向伊金霍洛旗法院提起公诉。2025年10月31日,伊金霍洛旗法院全部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和量刑建议,作出上述判决。
(刘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