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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25期:第1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5-12-16

领取提存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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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永发、杨国琴、刘誉轩: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内04刑初7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及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23)内刑终210号刑事裁定书,被告人宋文涛将应向你支付的丧葬费46633元及相应迟延履行金7581.36元,总计54214.36元提存至我处,望你看到公告后来我处领取,你领取上述款项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上述款项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联系地址:赤峰市红山区昭乌达路71号赤峰市公证处。联系电话:0476-8380259。

赤峰市公证处202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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