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函索纸质报告书或通过网络链接获得。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如下:联系人:王丽霞。联系方式:13947790128电 子 信 箱 :13716375065@139.com地址: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网络链接:https:// pan.baidu.com/s/1_fwM92lsnBSxS0verClcyw?pwd=fhj5提取码:fhj5.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项目厂址周边公众。3、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 xxgk2018/xxgk/xxgk01/201810/
t20181024_665329.html.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示期内,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尽量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同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我单位在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下,不会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公开,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
准格尔旗泰禹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薛家湾镇分公司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