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风绿能化工(兴安盟)有限公司金风兴安盟绿氢制绿色甲醇(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遗失声明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5-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第二次公示)化德县新鑫泽合金冶炼有限公司2×33000KVA高碳铬铁矿热炉转换产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公示中国石油呼和浩特石化增产航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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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29期:第1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5-12-23

金风绿能化工(兴安盟)有限公司金风兴安盟绿氢制绿色甲醇(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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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将报告书编制的有关内容及评价结果第二次公告如下:

2025年7月1日完成原立项,于2025年12月12日完成重新立项,项目名称由“金风绿能化工(兴安盟)有限公司绿氢制50万吨绿色甲醇项目(二期60万吨)”变更为“金风绿能化工(兴安盟)有限公司金风兴安盟绿氢制绿色甲醇(二期)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地点、60万吨产能规模等核心内容均未发生变化。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的方式和途径。查阅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链接:https://pan.baidu.com/s/1Bt8K2jHy72LpWsHLcbuTBg?pwd=jmc8提取码:jmc8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本项目周边的住户、单位。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方式:建设项目环评公众意见表下载网址:http://www. 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 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办法,1、下载并填妥公众意见表,发至邮箱:115200725@qq.com。2、填写纸质公众意见表并投递意见箱:地址:金风绿能化工(兴安盟)有限公司。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电话、传真等形式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反映意见和建议。六、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金风绿能化工(兴安盟)有限公司。联系人:纪东洲。联系电话:153348607209

金风绿能化工(兴安盟)有限公司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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