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将报告书编制的有关内容及评价结果第二次公告如下:
2025年7月1日完成原立项,于2025年12月12日完成重新立项,项目名称由“金风绿能化工(兴安盟)有限公司绿氢制50万吨绿色甲醇项目(二期60万吨)”变更为“金风绿能化工(兴安盟)有限公司金风兴安盟绿氢制绿色甲醇(二期)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地点、60万吨产能规模等核心内容均未发生变化。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的方式和途径。查阅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链接:https://pan.baidu.com/s/1Bt8K2jHy72LpWsHLcbuTBg?pwd=jmc8提取码:jmc8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本项目周边的住户、单位。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方式:建设项目环评公众意见表下载网址:http://www. 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 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办法,1、下载并填妥公众意见表,发至邮箱:115200725@qq.com。2、填写纸质公众意见表并投递意见箱:地址:金风绿能化工(兴安盟)有限公司。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电话、传真等形式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反映意见和建议。六、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金风绿能化工(兴安盟)有限公司。联系人:纪东洲。联系电话:153348607209
金风绿能化工(兴安盟)有限公司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