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呼和浩特石化增产航煤项目》目前已基本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生态环境部)的规定,需要对本项目环评的内容进行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同时也能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查阅方式。1、电子版全文查阅方式。“本报告书”电子版全文网络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 com/s/10BxLmpbYAjS8lI_Swf0vRA提取码:7t2j。2、纸质报告查阅方式:通过现场查阅纸质报告。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产业园呼和浩特石化公司。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联系人:马总。电话:0474-3351041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依《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项目周边5km范围内,关心此项目的广大人民群众。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本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
1i2oO68rzspJb9dhzATd_Tw?pwd= ukes提取码:ukes;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5年12月22日至2026年1月6日。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