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琪)近日,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在呼和浩特市召开理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七届理事会一次会议。会议依法依章程表决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成员,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领导机构,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章程》,标志着我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迈入新阶段。
此次会议明确,消费者协会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消费者的重要桥梁纽带。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自治区消协要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把握消费者权益工作的正确方向;要聚焦主责主业,不断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能力和水平;要加强自身建设,健全完善全区各级消协组织机构,着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队伍。
据悉,新一届消协理事会会长由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吴振清担任,63家单位担任理事会成员单位,其中包括自治区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新闻媒体、企事业单位和各盟市及计划单列市市场监管部门、消协组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