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讯为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违法行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人民法院执行局针对部分被执行人违反限制消费令(以下简称“限消令”)仍进行高消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情形,采取“快查快处”的硬核举措,筑牢失信惩戒防线。
近期,被执行人赵某某在明知自身处于限消状态的情况下,仍违规高消费,擅自乘坐飞机出行,公然违反限消令相关规定,其行为已触碰法律底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该院执行局依法对赵某某作出罚款的处罚决定,赵某某收到处罚决定书后第2日便足额缴纳罚款,主动承担违法后果。
下一步,该院将持续加大限消令落实情况的排查力度,织密织牢失信惩戒网络,对任何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违法行为,坚持“发现一起、严惩一起”,全力捍卫司法裁判的严肃性与权威性。
(鄂托克旗人民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