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讯2026年2月2日是第30个世界湿地日,乌兰察布市兴和县人民检察院与兴和县林业和草原局、兴和县公安局联合开展了世界湿地日宣传活动,共同筑牢辖区湿地生态和野生动物保护屏障。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悬挂条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过往群众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以及相关公益诉讼法律规定,并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过往群众详细解读非法侵占湿地、捕猎交易野生动物的法律后果,重点介绍了检察机关在生态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受理范围、线索举报途径以及公安、林草部门的监管职责,引导群众树立生态保护理念,主动抵制破坏生态环境和捕猎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积极参与到保护湿地与野生动物的行动中。
(郭成翁宇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