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讯近日,一起诈骗案件的被害人王某将印着“司法为民暖人心秉公裁判维正义”的锦旗送到乌兰察布市兴和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感谢该案承办法官闫露帮助其追回被骗余款。
2024年7月,该案被告人高某某以能为王某儿子安排工作为由,骗取王某13万元。王某发现被骗后多次向高某某索要,高某某在退还部分钱款后,余下4.3万元一直未还。案件进入审理阶段后,闫露了解到王某家庭经济困难,其女儿患病急需用钱治疗,遂多次联系被告人高某某,通过反复沟通与释法说理,最终促使高某某将剩余被骗钱款全部退还。
“在办案中,我们始终坚持惩治犯罪与化解矛盾并重,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闫露在谈及此案时说道。该案的成功办理,依法打击了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体现了司法审判的温度与担当。
(郭成游学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