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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60期:第11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6-02-25

分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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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存款受领通知

王清华:

2026年2月2日,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2011)呼刑初字第43号】,鲍志强已将赔付给你的部分民事赔偿款(经济损失)人民币壹万柒仟贰佰元整(¥17200.00)提存至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兴安公证处,请你持本人身份证及与死者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到我处领取提存款。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君御华庭一期23号楼1单元3楼

联系电话:0482-8215412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兴安公证处2026年2月25日

■遗失声明

本人张珈鸣,(身份证号:150104199304101615)购买万达未来城7号楼2单元1701号房屋后(开发商:呼和浩特御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遗失购房收据5份:2021.5.21,编号:0001147;金额:20.000元;2021.5.31,编号:0001238;金额:237.178元;2021.6.29,编号:0001430;金额:980,000元;2024.4.6,编号:0004629;金额:238元;2024.4.6,编号:0004630;金额:1528.38元。总计1237178元。

因个人原因将以上收据遗失,与开发商无任何关系。出现任何法律问题由

本人负责,特此声明。

2026年2月25日

■公告

包头市七巧园投资有限公司:

申请人马瑞萍、贾玉凤、赵平治对被申请人包头市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举报不予立案告知书》(青科市场监管〔2026〕第1号)不服,于2026年1月28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于2026年2月3日依法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现通知你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九条规定,需要听取您的意见,现书面听取您的意见,请于公告期满后3日内提出书面意见。

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5日

■通知

内蒙古鸥佩九合酒店用品有限公司定于2026年3月13日上午8时在公司办公室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注销事宜,请各位股东准时到场,没有到场的股东视为自动弃权,特此通知。

联系人:段永泽

电话:13704784126

202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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