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肖玥通讯员余业云)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当“医美”藏身居民楼,当“特效药”没有中文标识,一场关于容貌的奔赴,就可能变成健康的噩梦。
近日,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无证销售、注射肉毒杆菌素案件,揭开了隐藏在市井里的“美丽陷阱”--2024年,“美容师”岳某某在青山区某居民小区家中为客人提供瘦脸、除皱等注射服务,虽然不是正规医美机构,但因价格便宜,吸引了不少爱美人士上门。
然而,承办检察官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排查案件线索时发现,这位“美容师”既没有药品经营许可证,也没有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医美黑户”。更令人心惊的是,她的货源来自网络非正规渠道,其网购的一款名为“TOXSTA”的肉毒杆菌素没有任何海关通关证明和国家批准文号。这些药剂通过普通快递寄到家中,没有规定的冷链运输,有时甚至连一个冰袋都没有,就被随意塞进冰箱,等待着注入消费者体内。
这些来路不明的药剂是真是假?会对人体造成哪些危害?案件究竟是行政违法还是刑事犯罪?检察官的“较真”推动案件走向深入。
通过引导侦查,公安机关对岳某某家中查获的15瓶未开封和1瓶已开封的肉毒杆菌素进行了检测,均检出肉毒杆菌毒素A成分,经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这一鉴定结果,让案件性质陡然升级:这不仅是一起扰乱市场秩序的行政违法行为,更是一起涉嫌妨害药品管理的刑事案件。岳某某到案后,对其在未取得资质的情况下,多次从非正规渠道购进未取得批准证明文件的肉毒素,并用于注射的行为供认不讳,其自愿认罪认罚,并主动上缴了违法所得5000元。
检察机关经全面审查,提出了包含“从业禁止”的量刑建议。最终,法院以妨害药品管理罪判处岳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并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药品生产、销售及医疗美容相关经营活动。
检察官提示:
选择医美,资质是底线。广大爱美人士务必确认医美操作者持有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进口药品必须具有相关证明文件和中文标识,对于来路不明、无外包装、无批准文号的产品,要坚决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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