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林召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之际,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人民法院组织立案庭法官走进达拉特旗第二幼儿园,以“消费无‘陷’权益在线”为主题,开展普法宣讲活动,将实用的法律知识与维权技巧送到教职工身边,切实提升教职工的法治意识和维权能力。
活动中,法官详细介绍了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设立背景、发展历程及维权举措,结合职业打假人“知假买假”索赔典型案例,重点解读2024年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清晰阐释消费者定义及“合理生活消费需要”的赔偿原则。同时,法官还讲解了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等消费者七大核心权利,并提醒教职工不扫不明二维码、不购买流动摊贩零食和劣质玩具,有效提升了教职工的消费维权意识和辨假、识假能力。 (刘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