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赤峰市敖汉旗公安局交管大队组织开展酒驾醉驾夜查整治行动时,一辆轿车行驶至检查点附近时突然异常减速并向路边停靠,行为十分可疑,立即引起执勤民警警惕。
随即,民警上前示意该车停车接受检查,不料驾驶人张某拒不配合执法,直接反锁车门,企图以此逃避检查。
面对张某的抗拒,执勤民警始终保持耐心,多次对其开展劝导教育,讲明拒绝配合执法的法律后果,但张某态度强硬,始终拒不开门。
为维护正常执法秩序,民警联系专业开锁师傅到场协助。眼见逃避检查已无可能,张某才被迫打开车门,接受进一步核查。
随后,民警对张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超标。之后,经血液样本鉴定确认,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77mg/100ml,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经查,张某2年前曾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交管部门处罚,此次属于二次酒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交管部门依法对张某作出行政拘留九日、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