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讯近日,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高效化解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既帮助中小微金融主体回笼资金、缓解经营压力,又兼顾债务人实际履行能力,实现了双赢。
原告内蒙古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姜某、左某、胡某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出借本金50万元,年利率12%,借款期限一年。姜某以其名下房产为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足额发放借款,但被告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本付息义务,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后,遂向法院提起诉讼。为高效化解纠纷、最大限度降低双方诉讼成本,承办法官摒弃“一判了之”的审理思路,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工作。
在充分了解双方诉求后,法官围绕还款金额、履行期限、利息罚息计算标准等核心问题反复沟通,积极寻求双方均可接受的解决方案。经过耐心引导和多轮协调,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陈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