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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94期:第11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6-04-28

二连市兴连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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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连市兴连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各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债权人、债务人、财产持有人:

2025年3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二连浩特市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苏世雄的申请,裁定受理二连市兴连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连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8月4日指定内蒙古诚兴达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内蒙古星洋律师事务所共同组成兴连公司清算组。现兴连公司清算组就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兴连公司强制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6年5月15日上午9时在二连浩特市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召开。会议形式为现场会议。如会议时间和会议形式有变更,由清算组另行通知。

二、参会资格和参会方式

(一)参会资格: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二)参会方式:会议接受现场出席。

三、参会注意事项

(一)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二)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三)清算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郄燕冰 联系电话:18147130387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3楼1305室。

特此公告

二连市兴连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清算组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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