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连市兴连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各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债权人、债务人、财产持有人:
2025年3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二连浩特市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苏世雄的申请,裁定受理二连市兴连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连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8月4日指定内蒙古诚兴达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内蒙古星洋律师事务所共同组成兴连公司清算组。现兴连公司清算组就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兴连公司强制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6年5月15日上午9时在二连浩特市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召开。会议形式为现场会议。如会议时间和会议形式有变更,由清算组另行通知。
二、参会资格和参会方式
(一)参会资格: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二)参会方式:会议接受现场出席。
三、参会注意事项
(一)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二)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三)清算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郄燕冰 联系电话:18147130387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3楼1305室。
特此公告
二连市兴连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清算组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