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绿水青山成为牧民的“幸福靠山”“小网格”织就商圈治理“大平安”庭审观摩学法守法  以案为鉴远离“电诈”让监护不缺位让关爱有回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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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04期:第0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6-05-19

庭审观摩学法守法 以案为鉴远离“电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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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讯近日,包头稀土高新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新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并组织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到场旁听。本次庭审将普法重点精准聚焦在校大学生群体,通过极具针对性的法庭教育环节,切实强化了青年学子的法律意识与反诈认知,警示广大学生既要警惕被骗,避免成为电诈被害人,也要坚守法律底线,切勿沦为电诈犯罪分子的帮凶。

与传统掩隐罪不同,该案电诈犯罪分子为躲避监管、洗白赃款,精心设计骗局,全程规避资金直接流转,隐蔽性极强;被告人因贪图小利、法律意识淡薄,最终沦为电诈犯罪分子的帮凶。值得警惕的是,这一隐蔽的作案模式同样容易针对涉世未深、防范意识薄弱、易被诱惑的在校大学生群体。犯罪分子既可能以“退取报名费”“高额返利”等类似噱头诱骗大学生陷入诈骗陷阱,也可能以“轻松赚快钱”“简单代取快递”为诱饵,诱导大学生无意间参与到涉案物品转移、赃款变现等环节,沦为其犯罪工具。

庭审中,法官结合案件细节,开展了法庭教育。法官指出,大学生既是电诈分子重点针对的诈骗对象,也因社会经验不足、法律意识淡薄,容易被“高报酬”诱惑,无意间成为犯罪分子的工具。通过此次庭审观摩,就是让大学生清醒认识到电诈的“双重”陷阱,既要学会辨别骗局,守护自身财产安全,又要避免成为被害人,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明确行为边界,坚决不做电诈帮凶。法官提醒广大在校大学生要摒弃贪小利的心态,面对陌生邀约、高额回报、异常代办等事宜,务必提高警惕、仔细核实,一旦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向学校或公安机关反映。

下一步,包头稀土高新区法院将持续深入校园,开展法治宣传和庭审旁听活动,通过以案释法,帮助大学生筑牢反诈防线、树立守法意识。 (宋成文王佩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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